第(3/3)页 熬过了盛夏,来到了凄秋。 分别总是在九月。 轻挽肘,紧握手,在路上走一走。 我们曾经都有。 回忆依旧在脑海逗留。 如今谁解你哀愁? 听曲思卿,卿知否? 站在远方看童年: 我总是要走的,我也至今没在街上偶遇过那个朝思暮想的人,昨夜的酒已经不会让我掉泪,走到灯火熄灭了也不舍得停留的人不会是你我。 回忆很长思念很浓,那就放下撂这吧,“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”,那我就不带你走了,好好照顾自己。 我要去的地方和这里一个小时时差,我会背着我的木吉他唱着“你会挽着我的衣袖,我会把手揣进裤兜,走到玉林路的尽头,走过小酒馆的门口”,你如果会遇见我,那就又是另一首歌了。 小猫咪: 作为一介游子,蓉城承载着我的欣喜、我的苦闷、以及我从小到大、沉甸甸的回忆;作为一个土生土长在这座锦官城的蜀人,对这座养育了我的城市故土,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自豪感。 在外人眼中的少年老成,与本来便自诩强大的内心,使得我一时之间并未对孤身海外这件事产生出丁点儿的不适情绪,再加之以往曾造访过目前所在城市数次,对其脉络勉强算得熟稔。 数者影响相诸其上,似乎就与自己在家乡的生活节奏别无二致,因此倒也不觉苦闷无趣,直到听到了这首《成都》,也不知是出于兴之所至,还是被这异乡异景添染上几分孤僻,轻声跟随着曲调浅吟低唱,一曲过半,才蓦然觉察到有什么温润湿漉的液体顺着眼眶从脸颊上滑落。 原来,已经离家这么远了啊! 原来,在家乡面前,所有人都像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。 这几条是点赞转发破百万的。 当然还有很多好的评论。 【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,没有情感或者情商低下的人才会觉得恶心。】 【很多人还是孩子,他们不懂为什么哭是因为经历的还少,也许有一天你毕业了,你进入社会了,当你为生活打拼感到累的时候再回头听一下这首歌,你的眼泪就会止不住的流。】 【成都可以是任何一座城市吧!能唱进心里的歌,都是感同身受。】 【这首歌虽然简单,但是是用心唱出来的。它被融进去了情绪。我的家乡不在蓉城,但是受到唱的人的情绪感染也泪目了。】 【蓉城旅游局真该给张明宇发个奖状,因为这首《成都》,现在玉林路那边天天都涌入无数人,玉林路现在俨然已经成了网红街。】 【因为一首歌,爱上一座城。】chaptererror(); 第(3/3)页